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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5, 2020

台律師:邏輯上陳同佳可沒簽證抵台- 20201006 - 要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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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境外疑犯可先由律師協調

台警機場等候 待下機逮捕

對於蘇貞昌不允陳同佳以「自由行」身分抵台的說法,台灣律師翁國彥向本報表示「不確定院長這樣講背後的思考」,因他一直以為陳同佳可自由買機票到台。他表示過往境外嫌疑人到台投案,一般由投案人委託的台灣律師向台灣行政單位協調,通知警政署嫌疑人抵台日期及時間,台警方會當日直接在海關等候逮捕。

翁國彥說,代表律師跟行政單位要商妥及確保投案人順利到台細節,包括簽證、機票等安排。被問到陳同佳可否在沒簽證的情况下抵台,翁說這是其代表律師需協調的事,但認為「邏輯上有可能」。

港府連日強調香港沒法律基礎向台灣提供證據。翁國彥表示,陳同佳在台犯案,「台灣已蒐集到很多證據」,但台灣當局沒公開偵查程序,現階段不評論是否有足夠證據審理陳同佳案。

稱港曾促台交陳犯案證據

涂謹申:沒可能現稱沒法律基礎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港方有陳同佳詳細闡述案情的口供,應向台灣當局提交。對於港府表示沒法律基礎與台方提供包括證據的司法協助,涂謹申反駁稱港方兩年前曾要求台方提交陳同佳在當地犯案的證據,現沒可能以「沒法律基礎」為由拒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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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06, 2020 at 03:5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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