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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5, 2020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的證據已完成認證 - 臺灣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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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朱雷

7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澎湃新聞,在國內起訴劉鑫(現更名劉某曦)的最後一份重要證據材料已經從日本取回完成認證,訴訟準備工作即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江秋蓮介紹,這是第四次從日本取回證據,經中國駐日領事館的認證,終於拿回來了。「2018年10月15日,第一次認證陳世峰的刑事、民事判決書拿回國;第二次經青島律師選擇的證據材料於2019年8月26日認證回國;第三次補充材料於2019年9月29日認證回國。」

同日,江秋蓮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

6月5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召開庭前會議。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向澎湃新聞表示,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他們還有一部分證據正在日本進行認證。

6月7日,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在其個人微博發佈消息稱,江秋蓮訴劉鑫一案雖是在國內訴訟,原告與被告都是中國人,但案件的主要事實發生在日本,案件的主要證據材料也是在日本。在日本調取案卷需要確定一個合適的法律主體,調取案卷后還需要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翻譯,翻譯完以後再經日本的公證機關公證完以後,再由中國駐日本的使領館進行認證后才可以作為中國國內民事訴訟的正式證據。

6月25日,澎湃新聞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受新冠疫情影響,經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允許,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延期開庭。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導,3月29日,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並向劉鑫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起訴狀副本等文件。

4月份,江秋蓮收到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的開庭傳票,前述案件定於6月30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夏庄法庭開庭審理。

6月5日9時許,該案召開庭前會議,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認為,對於江歌的死,劉鑫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原告方提出民事索賠203萬余元。劉鑫方面無一人出席。

四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劉鑫的男友陳世峰殺害。當時,劉鑫與陳世峰吵架。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

當地時間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通過微博表示,將依法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本期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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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5, 2020 at 10: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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